作者:陈宝良 周远航
(资料图)
来源:“安徽史学”微信公众号
原文刊载于《安徽史学》2022年第6期
庆安会馆(图源:宁波市人民政府)
传统中国的行会源远流长。然就其源头而言,传统行会只是商人之间松散的团体,甚至是应付朝廷徭役的组织,无固定的聚会场所,不过凭行以示区分而已。相对于行会而言,同业会馆的崛起,则使商业团体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组织结构上,无不得到长足的进展。
作为同乡、同业组织的会馆,其名称虽是借用其他组织而来,却有其自身特殊的涵义。关于会馆,近人何炳棣有如下定义:“会馆是同乡人士在京师和其他异乡城市所建立,专为同乡停留聚会或推进业务的场所。狭义的会馆指同乡所公立的建筑,广义的会馆指同乡组织。”毋庸讳言,在不同研究中,会馆的定义则因关注视角差异而各有不同。有人将会馆视为工商业者的行会,有人把会馆看作是一种同乡组织;有人把会馆分为一般同乡人的会馆和商人的会馆,有人则认为会馆既可以是同乡组织,也可以是同行组织。综合诸家所论,大抵可以将会馆归为以下两类:一类是业缘性的工商行会,另一类则是地缘组织的会馆。
一、会馆起源蠡测
会馆作为一种组织团体,无论是同乡会馆抑或同业行会,其起源大抵可以从传说与史实两个方面加以考察。首先,就传说而言,其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远古甚至先秦时代。根据西人马士《中国行会考》及阿维那里乌斯所编《中国工商同业公会》两书,中国的会馆或同业公会的创始时间,远较欧洲为早。会馆的起源甚至可以追溯到史前神话传说中的帝舜时代。一般认为,最古老的中国同业公会组织出现于宁波,其章程曾言此会成立创始于周朝。又如在北京的“盲人会”(即三皇会)中,甚至保存有汉高祖时所定的章程。这一说法仅限于西人引述,不过是会馆、公所章程的追溯之言,尚无法得到史料的印证。
其次,就史实来说,早在明清两代乃至民国初年,很多学者将会馆的起源追溯到后汉时期的“郡邸”。如朱国祯言:“会馆,古郡邸之遗也。”在另外一则记载中,朱氏的阐释更为详细:“汉时郡国守相置邸长安,唐有进奏院,宋有朝集院,国朝无之,惟私立会馆。然止供乡绅之用,其迁除应朝者,皆不堪居也。”这一说法,值得引起重视,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观之:
其一,在近人的研究中,日本学者根岸佶最早关注这一点。他在所著《支那行会的研究》中,将会馆的起源追及汉代的“郡邸”。全汉昇引用《说文解字》《汉书·宣帝纪》对郡邸的解释,证实“汉代的郡邸,确实属于同郡官员的寄宿舍”。何炳棣对以上两人之说提出了质疑。因早在清人惠栋的《后汉书补注》中,即已提出了不同的佐证,证明东汉郡邸是郡守“自为之”,属郡守的私产,而并非一郡的公产。何氏在惠栋之说的基础上,认为“两汉诸郡因每年上计,在京师不得不有郡邸,郡邸就是各郡在京的办事处,并不是同乡组织”,因此断言会馆起源于两汉时期的郡邸,是一种误解。
其二,就郡邸与会馆的性质而言,两者确乎有所差异:郡邸属于官立,通常“领于官”;而会馆则属于“私立”。这一点在明人朱国祯的记载中已经明确道出。即使如此,将后汉时期的“郡邸”看作会馆古老而久远的源头,或会馆是“古郡邸之遗也”,其实也未尝不可。理由有二:一是汉代地方各郡,确乎在京城设有提供同郡人入京时居停的郡邸。如《汉书·朱买臣传》云:“初,买臣免,待诏,常从会稽守邸者寄居饭食。”这种郡邸无疑具有同乡会馆的性质。又《后汉书·史弼传》云:魏劭“与同郡人卖郡邸,行贿于侯览。”李贤注以为郡邸即“寺邸”,《集解》引惠士奇之说亦以为如此。惟周寿昌认为郡邸即平原郡公置之邸,犹如同郡会馆。邢仪田认为,若寺邸则属官舍,魏劭与同郡人安能卖乎?相比之下,似周说稍通。从郡邸、寺邸可以自由买卖来看,郡邸显然并非尽是官设。二是全汉昇引《三辅黄图》元始四年长安城南北所设“会市”的记载,说明汉代郡邸除了政治功能外,尚有商业的意义,认为“当时共同组织设此种郡邸的太学生并不专去读书,还要去作买卖,那就是各自本郡的土产之出售”。这无疑凸显了郡邸的商业功能。郡邸的商业属性,同样可以从另外的史料中得到印证。如仲长统所著《昌言》中亦云:“井田之变,豪人货殖,馆舍布于州郡。”由此可见,豪人在“货殖”之时,在各处州郡均设有“馆舍”。其中所云“馆舍”,或许亦与“郡邸”有关,但有待于进一步加以证实。
会馆的形成,显然离不开以下三大要素:一是同乡的联结纽带;二是同业的商业纽带;三是具体的组织场所,亦即所谓的馆舍。现以此为考察的出发点,对会馆的起源做如下蠡测:
其一,同乡关系及其联结纽带。人在他乡,同乡人组成会社团体,堪称渊源有自。早在宋代的京城,已经有了“乡会”这样的组织。南宋时期,居住在杭州的“外郡寄寓人”开始出现互助活动,甚至还举行了“社会”。全汉昇根据吴自牧《梦粱录》所载两条论据断言,在南宋的杭州,虽没有明说是“会馆”,但从外郡人在杭州干的事情与后来会馆的事业无异这一点来看,显然不能否认有会馆这一回事。这种推测无疑很有建设性。到了明代弘治年间,常州府无锡县在京城的官员,借助于一年四季的节日,开始举行同乡会。此举始于弘治六年春,邵宝因“入觐京师”,得以在顾氏所居“芹轩”与“同乡缙绅诸公”相会,且一起赋诗作为留念。其后,凡是元夕、上巳、清明、端午、七夕、中秋、重阳、长至各节,无锡同乡在朝的官员20余人,无不相会,亦即所谓的“会以节举”。尤其是弘治十一年的重阳节,无锡在京官员再次聚会,与会人员“人为诗一章”,称《重阳会诗》。明代京城官员的这种同乡聚会,特点是“节举一会,以要乡盟”,显然也是为了维系同乡的关系纽带。
其二,同业关系及其联结纽带。同业之行亦即所谓的行会,其起源有宗教团体说、同乡团体说、政府之不法说、人口与事物之不均衡说、家族制度说等五种说法。全汉昇较为认同家族制度说,并将中国行会的起源时间,追溯到周末至汉代,认为这个时期“手工业行会已有存在的事实了”。他认为杨衒《洛阳伽蓝记》已记载北魏洛阳便有这种典型的同业商店区了。此外,他借助唐人韦述《两京新记》、宋人刘义庆《大业杂记》、元代《河南志》的记载,最终认定,“行”的名称最初见于记载是隋代。至唐代,更是广泛出现了各色行会组织,诸如“梨园会”“鼓乐板”等同业公会,大约均始于唐代中叶。宋代尽管尚无公所、会馆一类的名称,但据《梦粱录》与《宋会要》记载中的“上行”“住行”之说,断定宋代已经出现了会所,即行会的办公地方,同时又成为同业者共同祭祀本行祖师的所在地,并将此类“上行”或“住行”的会所,视为后世会馆或公所的“前身”。
其三,作为同乡、同业纽带的“会馆”名称出现。《帝京景物略》记载,庐陵人在顺天府学宫之外设祠祭祀文天祥,称“怀忠会馆”。全汉昇以此为据,断定会馆的名称最初见于明代。将会馆真正出现的时间定于明代,这一点并无疑义,但若将会馆名称断为始于明代,并非完全准确。换言之,同乡会或同业行会出现办公场所,或者说“会馆”一称的真正确立,应该与元末明初直至明代中叶广泛兴起的“文会馆”“经馆”“讲学会馆”“公馆”“试馆”“同善会馆”等有着密切的关系。尤其是试馆的出现,更是与同乡会馆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。如明末,士子到北京应试,由旅居北京的官僚,为其乡人士子集资购产,辟有房屋馆舍,名曰“试馆”,后亦称为“会馆”,但性质与商人会馆有所不同。下面以此为线索,从四个方面论之:
一是“文会馆”“经馆”“讲学会馆”与会馆之关系。会馆一称,始见于“文会馆”。早在元代,文会颇为兴盛。此类文会,实则与科举士子的关系密切。如元人谢良曾在金山西南的吕巷镇,设立“应奎文会”。文会之举,通常是临时的举措,至元代开始出现了固定的场所。如在湖广岳州府就建有一亭,称“文会亭”,以供学者们“讲磨经史,议论斯文”。这种文会亭,即为文会馆的渊源。
至明代,科举士子的文会尤为繁盛,随之出现了各种“文会馆”,甚至“馆以会设,会以文名”,亦即文、会、馆最终趋于合流。如成化年间,苏州府昆山县的士大夫致仕之后,与一些在乡里隐居的贤人,结成雅会,称“斯文会”。参与者共有15人,每月举行一次,人各赋诗,又将参与文会之人绘成一图。文会原本设有会所,因较为狭小,不能容身。至弘治初年,昆山知县杨子器撤去一些祠庙,改建为文会馆。万历五年,淮安府宿迁县知县俞文伟,在新城南门内设立文会馆,称“凌云会馆”。
明末文社“公寓”的出现,更是足证文社、文会与会馆已经紧密联系在一起。据吴应箕记载,“江以上”即安徽一带文士至苏州之后,为了参与文社活动,一至虎丘,尽管“精舍相望”,但也不得不“卜之而僦馆”,以致“税骖之费恒苦不继”。鉴此原因,陈名夏与吴应箕商议,会集安徽的“同声之友”,共同筹措资金合计银150两左右,买一所僧寮,作为文社之士的“公寓”,以便江上之士到了苏州之后,可以有“寓屋”可居。公寓还负责文社之士的“寄餐”,以及书信往来,使“邮筒不致沈绝”。
值得引起注意的是,歙县所设各种文会馆,如聚星会馆、蟾扶文社、鹏扶文社及其会馆,并系于“祭祀”项下,与春社、秋社之祭相混;聚星会馆、联云会馆、鹏扶会馆,又系于“书院”项下,说明与书院在功能上有趋同之势。事实确乎如此。在明代,这种文会馆,有时又称“文会堂”,或称“会讲堂”。正如周洪谟在《文会堂记》一文中所言,文会堂确乎起到了精舍的作用,生员从中可以商讨学业。一般说来,明代很多地方学校的校舍建筑,除了明伦堂之外,就是东、西斋,以供生员学习与生活,并无此类会讲堂、文会堂。只有湖广荆州府学才额外设置了这类建筑。这当然也是有原因的。自明代中期以后,生员的肄业乃至生活场所,有了一些改变。生员已不再在学校内学习与生活,而是改而在一些公私建立的书院、精舍中生活与学习。文会堂的建立,部分适应了这种趋势。徽州的“斗山文会”即是典型的例证。斗山文会最初即为斗山书院,湛若水、邹守益、耿定向、王畿等人,先后在此讲学。至万历年间,许穆、凌琯“请于当事”,作为徽州府、歙县士子的“文会”。
何炳棣凭其敏锐的目光,发现了讲学会馆与会馆之间的渊源关系。他引乾隆《吉安府志》所记,证实明正德年间王阳明讲学青原山,有“青原会馆”之设。至万历年间,吉水人邹元标倡阳明之学,又建“九邑会馆”。从此类讲学会馆中,何氏得出如下结论:“本地非经常性讲学聚会的所在,也可称为‘会馆’。在王学极盛的16世纪,吉安每个属县都有‘会馆’,而且不久都有‘公田备饩’。这虽是自16世纪初叶起江西一个区域的现象,但会馆一名词已被借用,亦足表明京师郡邑会馆确已具有相当长的历史,而其性质与功能则尚未固定”。但何氏认为讲学会馆借用了郡邑会馆之名,或许颠倒了前后关系。从上揭元代出现的文会馆,以及明代初期、中期以后文会馆、讲学会馆的普遍出现即已可知,理应是郡邑会馆借用了文会馆、讲学会馆之名。
所谓讲学会馆的功能,不但有学者在其中讲学,而且可供学者肄业、居住。从源头来说,此类会馆,远者为孔子聚徒杏坛,近者则为精舍、书院。在明代,书院不列于学宫,而精庐、学堂、讲舍,更是“因俗为制,要在作人,非以标异也”。明代的讲学会馆,史不乏例。除了何炳棣所列之外,至少尚有如下几个讲学会馆:桐城县的“桐川会馆”,其中设有崇实堂、先正堂、尽心斋、左右室、更衣所、养正所。桐城之学,首倡于何采,并由耿定向、张绪发扬光大。而桐川会馆,则由耿、张二人的门人方学渐所建,其用意在于“以待四方同志之来会者”。石埭的“陵阳会馆”,于万历十七、十八年由毕一衡创设。当时毕氏讲学石埭,“一时从游者,至屦满户外”,于是拟建别馆“以居之”,未成而殁,后由其弟毕一素建成。江西吉安府庐陵县的“西原会馆”,位于西原山能仁寺之左,万历十二年,由吉安府人陈嘉谟等捐金买地共建,题名“求益堂”。会馆置有田30亩,“供会馔”。西安的“关中书院”,万历年间为冯从吾讲学而设。冯从吾即有《辅仁馆会语题辞》一篇,足证关中书院又称“辅仁馆”。桐城县枞阳镇的“辅仁会馆”,原本为布衣童定夫的讲学之处,由其弟子“醵金为建”。至天启三年,钱澄之之父继承讲席,并与童心鉴“倡率同志,一遵昔规,以每月十三日会于馆所”。
综上可见,明代的会馆,有时实指士子听讲、肄业的场所。会馆有时又称“经馆”,如东莞人任柱,在出任舞阳县知县时,曾创设“五经馆”,“以教邑之多士”。相同的例子也见于六安州。如当地有一所“安湖会馆”,位于六安州西南,由州同知邓向荣构筑;又有“青云会馆”,在州学宫前右,属于知州杨际会的生祠。这两所会馆,均有“诸生肄业于此”。此外,明代的会馆,有时又指书院、社学。以书院为例,如宁国府宣城县,有一所“同仁会馆”,位于西门内,始建于万历年间,每月一会,府县官员、荐绅、父老、子弟“讲学歌诗,或具馆谷”。“法华会馆”同样具有书院的性质,位于湖广嘉鱼县,最初是由法华寺改建,后在寺庙的西南隅建堂,“翼廊辟门,除路,厥制焕如,厥观伟如”。以社学为例,广东惠州府兴宁县有一所会馆,原在城北。万历十八年,惠州府推官王栋署理兴宁县知县时,买民居鼎建,与社仓、社学相连。这段史料被放置在“社学”目内,显然这一会馆具有社学性质。
二是“公馆”与会馆之关系。公馆又称“宾馆”,究其设立之意,原本不过是为官员因公外出提供歇息之所。如明代宁夏城内,有“皇华馆”,在城南五里,靠近大路之东,宣德八年,由庆靖王朱栴所建,“以为迎接诏书之所”。在潞安,同样有一所“皇华馆”,作为经过“使客”歇息的宾馆。馆中之堂,称“四咨堂”。宁国府泾县、旌德县之间,设有一所“仰贤公馆”,弘治十二年南畿巡抚彭礼下令修建,最后由宁国知府、泾县知县建成。公馆有大厅、左右厢房。
自明代中期以后,公馆的性质开始出现了转化,甚至带有会馆的性质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:一则公馆有时亦称“会馆”。如在宁国府,设有“三府会馆”,从其设立的目的来看,显然属于宁国、徽州、池州三府的公馆,“凡有公务于三郡者,皆得以栖止焉”。二则公馆与书院之间出现了一种互动趋势。一方面,公馆成为地方学校生员肄业的场所,进而带有书院的性质。如嘉靖年间,福建龙溪县知县林松憩息于“金沙公馆”,见到诸生周一阳、陈科选等人在此肄业,于是,就将公馆改为书院。又福建建宁府公馆,在府城内从化坊。成化七年,由通判李明建,作为清理军政之所,后改称“东瓯书院”。另一方面,书院有时又可转变为公馆。如福建泉州府同安县的文公书院,始建于元至正十年,至明代,“书院鞠为府馆,人有遗恨”。
三是“试馆”与会馆的关系。会馆有时又被称为“试馆”,大抵源于京城会馆为公车举子提供便利之故。究试馆的起源,可以追溯到南朝时期的“贡计馆”,“在建康县东二里洲子岸上,诸州府秀才选举,皆憩此馆”。
何炳棣从方志中勾稽出诸多的府城试馆与省垣试馆,但或许囿于所检多为清代方志,除了最早建立于明季的南昌乐平试馆外,其他均为清代所建试馆,如广东顺德于乾隆时期在广州城外建立的“邑馆”,湖南邵阳道光四年在长沙建立的“试馆”。其实,入明以后,不仅京城设有诸多试馆,而且在很多地方,同样也设有为士子提供便寓的试馆。一般说来,在明代各级考试中,除了中央的会试与各省的乡试有专门贡院之外,各地提学道举行的童试,通常只是临时搭棚,并无专门的试馆。至明代末年,也陆续出现了这类试馆,或称“校士馆”,或称“试士馆”,或称“弘文馆”。如温州府校士馆,即“督学使者所驻以校六庠者也”。此外,崇祯十五年,在浙江严州府建德县,就建有“试士馆”一所。崇祯年间,知府郑瑄在浙江嘉兴府设立“弘文馆”,其实也属于督学道校士的试馆。
试馆与会馆的关系颇为密切。闽县人程树德云:“京师之有会馆,肇自有明,其始专为便于公车而设,为士子会试之用,故称会馆,自清季科举停罢,遂专为乡人旅京者杂居之地,其制已稍异于前矣。”清代闽县人陈宗蕃说:“会馆之设,始自明代,或曰会馆,或曰试馆。盖平时则以聚乡人,联旧谊,大比之岁,则为乡中来京假馆之所,恤寒畯而启后进也。”另一条史料也说:“各省会馆,莫盛于京都,原为乡会场寓考而设。”针对此说,何炳棣提出了质疑。他认为,明代会馆“大都为已仕之人暂居聚会之所,尚非试馆性质。近人有谓会馆专为同乡参加会试之人而设,故曰会馆之说,亦欠正确。”其实,何氏之说,也并不全面。崇祯年间的《帝京景物略》,就有关于会馆起源的明确记载:
尝考会馆之设于都中,古未有也,始嘉、隆间。盖都中流寓十土著,游闲屣士绅,爰隶城坊而五之。台五差,卫五缉,兵马五司,所听治详焉。惟是四方日至,不可以户编而数凡之也,用建会馆,士绅是主,凡入出都门者,藉有稽,游有业,困有归也。……继自今,内城馆者,绅是主,外城馆者,公车岁贡士是寓。
细绎上说,已明确道出明代会馆分为两种:一是内城的会馆,由缙绅所主,成为同乡仕宦的寓居之所;二是外城的会馆,则为举人、岁贡生所寓之处。前者为同乡会馆,后者则可归入试馆。
从具体的史实来看,京城会馆寓居人员,确非仅仅限于仕宦之人,而是各色士人荟萃,尤其是乡、会试之士子。关于此,史料有如下记载:
京师为万方辐辏之地,风雨和会,车书翕至,彩缨纡组之士于焉云集景从。遇乡会试期,则鼓箧桥门,计偕南省,恒数千计,而投牒选部,需次待除者,月乘岁积,于是寄庑僦舍,迁从靡常,欲珠薪桂之叹,盖伊昔已然矣。时则有寘室宇以招徕其乡人者,大或合省,小或郡邑,区之曰会馆。
仔细分析这段记载,同样可以证明会馆为以下两类人员提供了寓居的方便:一类是仕宦官员,包括“投牒选部,需次待除”的官员,亦即“彩缨”之士;另一类是科举士子,包括参加乡试、会试的士人,亦即“纡组”之士。清初人施闰章在论及京城宣城会馆时,除了“以会邑之游宦往来者也”之外,也明确说自己至京城参加博学鸿儒考试,先是僦屋寓居,后入寓会馆。至于清初人汪琬所记,认为会馆的寓居人员,除了“贵自仕宦”之外,而且“下讫商旅”,并“寓敦睦救恤诸遗法于其中”,更是将会馆与同乡商人联系在一起。
四是“同善会馆”与会馆之关系。明代末年,作为慈善组织的“同善会”,也开始设有公所,并称为“会馆”。如嘉兴府嘉善县的“同善会馆”,崇祯十四年由陈龙正设,以思贤书院旧址改建而成。入清以后,同善会馆继续存在。如在娄县枫泾镇,就设有同善会馆,在镇南均安桥北,乾隆二十年由全镇士民公建,有房屋20余楹。咸丰十年,毁于火。外有市房6楹,在米筛桥北,改为“公所”。
二、会馆的正式形成
当然,同乡组织立有会馆、公所,究竟始于何时,显然存在着争议。明人沈德符论会馆云:“京师五方所聚,其乡各有会馆,为初至居停,相沿甚便。”此虽道出会馆之功能,但尚未点出其出现的时间。一般认为同乡会馆始于嘉靖、隆庆年间,更为确切的记载是嘉靖三十九年。如《帝京景物略》即有以下之说:“尝考会馆之设于都中,古未有也,始嘉、隆间。”又万历十四年,许国在为京城歙县会馆所撰的碑记中,也仅模糊地记载歙县会馆的创始时间为“嘉靖季年”,进而认为经始于嘉靖四十一年十二月,落成于嘉靖四十二年十二月。郑涛曾为《歙县会馆录》撰写序言,时间为嘉靖三十九年。此外,歙县会馆中有题为“崇义”的匾额,清人徐光文在按语中,也说嘉靖三十九年题于菜市中街,后移置新馆。日本学者和田清在1922年即引《帝京景物略》之说,加藤繁亦采纳此说。仁井田陞及杨联陞先后根据道光十四年《重续歙县会馆录》所保存的原序,认为会馆最早创设于嘉靖三十九年。由此可见,将会馆创设的时间定为16世纪中叶以后,似已成为定论。
毫无疑问,这一说法存在着可疑之处。同乡会馆真正出现的时间,并不会晚至嘉靖末年。西人马士在《中国行会考》中认为,早在明初,已有确切的证据证明,在北京开始设有江苏会馆。这一说法,不知出自何种记载。何炳棣借助于两种史料,将会馆起源的时间,追溯至永乐年间。其一是民国十八年《芜湖县志》记载,北京前门外长巷上三条胡同的芜湖会馆,是芜湖县人工部主事俞谟于永乐年间所建。其二是清初《闽小纪》所载一则关于林璧的轶事,证明在嘉靖初叶以前,亦即15世纪后半叶,福州京宦已在北京建立福州会馆。王日根借助乾隆《浮梁县志》与同治《重修广东旧义园记》两种史料,证实以下事实:在永乐年间的北京,出现了浮梁县人吏员金宗舜鼎建的浮梁会馆,以及礼部尚书王忠铭等人所倡建的广东会馆。
根据已有史料,再综合何、王二家之说,可知同乡会馆最早出现于明永乐年间。但在嘉靖末年以前,仅有零星关于会馆的记载。至嘉靖末年之后,会馆趋于勃兴,且可以得到更多的史料佐证。如据吕作燮的勾稽,嘉靖年间,南京已经出现了两所会馆,分别是福建莆田的文献会馆,以及广东潮州会馆。福建福清在北京的福清会馆,始于嘉靖末年。叶向高记载:“福清之有会馆,始于嘉靖之季。久之浸圮,其地亦湫垫,往来不便。吾乡人谋欲更之,乃相与醵金,买宅一区于城之西隅,饬以为馆。”在北京,尚有莆田会馆,“馆之楼上祀莆城隍”。史载,万历四十一年十二月初七日,北京莆阳会馆旁“人家生猪,一头一口四眼四耳,项以下分两身,身为雌雄,生已即死,悬以示人”。这则史料足以证明,北京的莆田会馆至晚在万历四十一年就已创设。徽州府休宁县在北京的会馆,“始自明万历间,经营草创,规制未闳”。青阳会馆,创设于“前明万历中”,且刻有《馆规》30则。浙江湖州在京城的会馆,位于玉河桥之东,原先属于休宁会馆的旧址,创自万历二十六年,并订有《会馆条约》。万历年间,北京尚有延陵会馆,位于顺城门内的石虎胡同。陕西三原县在北京有两所会馆,“诸宦游、计偕、权子母人往往入都,即暂寓其中,如抵家舍,甚便焉”。至崇祯四年,陕西泾阳也开始在北京创设会馆,位于正阳坊。据陈舜系记载,崇祯八年他充任里长解送黄册进京时,寓居于岭南会馆。同行者有袁州府推官吴鼎元,因浮躁而改调,也赴京补铨。可见,在崇祯八年之前,京城岭南会馆即已创设。此外,崇祯年间北京尚有山会会馆,为绍兴的同乡会馆,馆址为太监诸升的故宅,位于长安右门之外受水塘。
三、会馆的功能及其演变
从会馆的起源、形成来看,明清会馆的功能及其演变存在着以下几种趋势:一是从文会馆、讲学会馆等向同乡会馆的转化。这一转化过程关乎明清会馆的起源,理应加以重新关注。二是从同乡会馆向同业会馆的转化。这一转化过程体现为会馆从乡缘转向业缘。三是会馆名称呈现多样化的变化趋势。这一趋势足以证明会馆在功能上得到了更好的拓展。在此略去第一种转化不论,就后两种会馆功能的转化稍作讨论。
(一)从同乡会馆到工商会馆
在明清会馆的形成及其演变历程中,商人除了是同业会馆、公所的热心支持者之外,又开始参与同乡会馆的建设。相关的例子颇多,仅引下面四例加以说明:一是北京的歙县会馆,在嘉庆十九年重修会馆之时,捐款人除了在京绅士、京外诸公之外,又多了茶商、姜店两类人。其中茶商在这次捐款中,共计有73人,姜店则有锦春号、锦新号两家。二是设于广西省城的全浙会馆,目的是“以为乡之仕宦、游幕、商旅之初莅者解鞍息肩之所”。可见,商人同样可以得到同乡会馆的庇护。三是清代北京的鄞县会馆,即为鄞县商人共同筹集资金所建,进而供士人至京城参加会试,可以“解鞍息驾”,“无赁僦之劳,获如归之乐”。四是会馆、公所大多附设义园、善堂,从而成为一种慈善团体。如在四川,浙江会馆就设有贞节堂,并附设恤嫠局,恤嫠名额,“官场十名,幕场十名,商贾十名,共三十名”。上述四条材料说明,会馆同乡人员的组成,除同乡籍官员、幕僚以外,尚包括商贾。这足证同乡会馆与商人会馆正趋于合流。
商人会馆在明代已经出现。入清,更趋繁盛。如在苏州,建于山塘桥西的岭南会馆,就为万历年间由广州商人建立。东莞会馆,亦始建于天启五年。还有冈州会馆,俗称扇子会馆,清康熙十七年义宁商人建;东齐会馆,清顺治间胶州、青州、登州商人建。自清中期以后,商人设立会馆的势头更趋迅猛。如南廒在苏州阊门外,为水路要冲之区,凡南北舟车、外洋商贩,毕集于此。各省大贾,自为居停,设会馆,“极壮丽之观”。尤其至清末,由于商人到处贸易,有些在贸易之地侨居,或联同业之情,或叙同乡之谊,会馆、公所纷纷崛起。这种会馆、公所,有些为同业团体,如上海的香雪堂,为沪帮鲜肉行的公所;点春堂,为福建汀州、泉州、漳州三府业花糖洋货各商在上海建立的公所。在江阴县,亦分别有绸布业集裕公所、衣业锦云公所、钱纱公所等。有些为商人的同乡团体,如清末的上海,有徽宁会馆、泉漳会馆、潮州会馆、浙绍公所等,均是各地同乡商人所建。而在有些地方,如四川成都的公所设立,既有同乡商人之集合体,如西江公所、黔南公所等;亦有同业之组织,如酒坊公所、酱园公所。当然,商业同行虽以行会为通称,而且办事机构多称会馆、公所,但确实又与传统的会社关系非浅。换言之,商业各行亦有结成会社之例。如清代湖南武冈之零星京货店,就专门合成一会,称为“仁义会”;长沙之西帮衣店,共设七会,其中“轩辕会”“福佑会”两会,属于店东之结会,而“福主”“福胜”“福兴”“福生”“福庆”五会,则属店伙、客师之结社。
尤堪注意者,除商人会馆、同乡会馆之外,明清两代,尚有手工工匠、农民、仆人设立的会馆与行会。清代苏州的棉染织业手工工匠,为了增加工资和反对场主无故开除工人,纷纷成立会社组织,以与场主抗衡。如雍正元年,踹匠“纠集拜把,商谋约会”;七年,踹匠又“拜把结盟”。与此同时,踹匠还设有会馆,如康熙时,“结党创立会馆”。清代的佃农亦开始创设自己的会馆,如康熙五十二年,江西兴国佃农创为“会馆”,“远近传关,每届有秋,先倡议八收七收有差,田主有执原额计租者,即号召多人,碎人屋宇,并所取攫入会馆”。农民创设会馆,以作为保护自己利益的组织,显然受到商人、手工工匠的影响。又据西人马士《中国行会考》,时至清末,在上海的仆人中也开始出现行会组织。在上海1905年12月18日暴乱期间,作为起义计划的一部分,所有家庭的仆人在各自的时间和地点,离开他们的外国主人。由于暴乱过早地举行,计划没能贯彻到底。然而,根据后来仆人对其主人的陈述可知,“如果给了通知,即使他们不愿意,但也不得不服从通知的要求而离开”。可见,城市中的仆人行会同样对其成员行动具有约束性。会馆作为同行的组织机构,原本是城市的产物,农民会馆的出现,足以证明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已相当发达,并开始向农村渗透。
(二)会馆名称的多样化
在明清时期,作为一种同乡或同业组织,会馆、公所仅仅是最为常见的名称。若是细究之,其名称堪称千姿百态。据清末《湖南商事习惯报告书·会馆》记载,当时湖南的会馆,若是按省份加以区分,分别有江西的“万寿宫”,福建的“天后宫”,广东的“岭南会馆”,江苏的“苏州会馆”,安徽的“徽州会馆”“太平会馆”。此外,湘潭有“七帮”之目,常德有“三堂八省”之称。若是按营业加以区分,则有钱铺及杂货、绸缎业的“财神殿”,药材业的“神农殿”,屠户一行的“桓侯庙”,酒馆行业的“詹王庙”。
由此可见,除了会馆、公所之外,上面所引述的举凡“宫”“殿”“庙”之类,实则与会馆、公所无异,均可归为会馆、公所的别称。其实,明清时期的会馆,很多与庙、祠合一。如苏州的镇江公所,位于小武当,为乾隆年间镇江商人在大士庵的基址上建成。建成以后,仍供奉普门大士,由僧人主持香火。苏州的磨坊公所,亦位于小武当,为乾隆五十五年在陆羽楼的基址上改建而成,供奉马牛王神像,故又称马牛王庙。此外,明清会馆之中,多设有宗教神殿。即以在苏州的商人会馆为例,如岭南会馆,中设天后殿、关帝殿;东齐会馆,中设关帝殿;全晋会馆,有关帝殿;翼城会馆,有关帝殿。
下面以湖北汉口为例,对会馆之众多别名加以梳理。有称“殿”者。如“三皇殿”,为药材行帮公所,始于清顺治十三年;又“老汉义殿”,为循礼坊肉业公会,始于清康熙六年。有称“庵”者。如“新安准堤庵”,为徽州商人商业公所,始于清康熙七年;又“法云庵”,为五金矿砂业会议之所,始于清道光十一年。有称“庙”者。如“覃怀药王庙”,又名“怀庆会馆”,为药商公所,始于清康熙二十八年;又“关帝庙”,为山陕旅汉商业建筑,又称“山陕会馆”,始于清康熙年间。有称“书院”者。如“新安书院”,其实就是徽州会馆,始于清康熙三十四年;又“凌霄书院”,实则粮行公所,始于清同治年间。有称“宫”者。如“万寿宫”,实为商家营业之所,始于清康熙年间;又“仁寿宫”,其实就是江西临江会馆。有称“阁”者。如“鲁班阁”,实则工匠集合之所,始于清康熙年间;又“孙祖阁”,又称“鞋业公所”,始于清乾隆年间。
再以湖南行会为例,公所或公会,有时又称“祀”。如邵阳纸烛行公会,又称“福佑祀”;武冈之染纸作坊的同行组织称“梅葛祀”;武冈之衣店,则称“轩辕祀”。或称“公司”。如清光绪年间长沙之烟店,就成立了“烟税公司”;光绪三十二年,重庆之瓦窑业,亦设有“瓦窑公司”。
此外,亦有称“堂”者。如清代山西泽州府梨园行,为了支应官差,专门设立了“五聚堂”,府属各县戏班均可以寓居于此,同时也是梨园行的行业会所。堂中设立班头一人,支应差务,以便公私两便。在五聚堂中,祭祀行业之神,正中为“开元皇帝”,即唐玄宗李隆基,是梨园行的祖师爷;左祀“三官”,是为了祈祷赐福;右祀“财神”,则是为了祈祷多富。此外,尚附祭大王、咽喉、山神。
(三)会馆功能的演变
商业会馆、公所,或为同业会馆,或为同乡商人公所,虽也带有同乡会的性质,但与明清两代通行的同乡会馆稍有不同。同乡会馆与商业会馆相较,至少有两点不同之处:一是同乡会馆的商业色彩极为淡薄,有些甚至禁止在会馆内进行与商业有关的活动。如当时规定,会馆只是衣冠荟萃之地,“不得寄存货物,粘贴招牌”。二是从这些会馆的寓馆条规来看,也不是同业或同乡商人的会议之所,而只是为乡、会场寓考而设,即为同乡应试士子、选官士绅提供方便。如清代北京休宁会馆的《馆寓条规》就规定:会馆只为应试及需次者而设,此外概不得与;乡试、会试、候选、候补均以文书为凭,若无文书,以及不是应试的生监,就不得寓于会馆。休宁本籍绅士,可以寓馆;若为寄籍,就必须询明乡村、姓名,确有证据,方准寓居。寄籍久远,须同县京官力保,若无保人,就不准寓居馆内。
清代北京,同乡会馆林立。据现存的会馆条例、章程来看,较为著名者有:休宁会馆,始建于明万历年间,至清乾隆时重建。河南全省会馆,共有七处:中州东馆,在骡马市大街路北;中州南馆,在米市胡同南头路西;中州新馆,在丞相胡同北头路东;嵩云草堂,在达智桥东头路北;嵩阳别业,在骡马市大街路北;中州乡祠,在上斜街路北;河南会馆,在粉房琉璃街路东。河间会馆,乾隆年间由舒成龙创建。安徽会馆,定有公议条规,光绪十二年九月重订规条。浙闽会馆,民国四年重订章程。江西会馆,道光二十九年公定条例。上湖南会馆,议有章程,定有传书。又根据光绪年间人李虹岩的详细记录,当时各省在北京的同乡会馆,已达382处,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:一是会馆或称“试馆”,大抵保留了会馆起源时的称谓;二是会馆除了原先的老馆之外,又分别出现了新馆,于是同乡会馆有老馆、新馆之别;三是同一地域在北京不止一处会馆,有些甚至有两处或更多处的会馆;四是从某种角度上说,乡祠同样具有会馆的功能;五是有时往往同乡与同业合而为一;六是县亦开始在京城设立会馆;七是以山西人所设会馆居多。
至于工商会馆、公所的数量,其实与经济和商业的繁荣程度密切相关,亦存在地域差异。明清两代,会馆、公所大多集中于北京、南京、苏州、杭州等经济发达的城市,自清末乃至民国时期,上海、汉口等开埠城市,逐渐取代北京等传统城市,成为工商会馆、公所最为集中的城市。据成立于民国元年的会馆公所联合会调查,当时汉口约有200个工商会馆、公所。又据民国十二年出版的《上海指南》,当时上海共有工艺公所58个,商业公所117个,此外还有新成立的农业团体、工厂联合会以及商务运输公会151个,三项所加,总数已达326个。反观北京,据不完全统计,在清代末年,仅有商人会馆8个,分别为文昌会馆、长春会馆、颜料会馆、药行会馆、仙城会馆、烟行会馆、安平公所、正乙祠。到了1928年,北京所有工商行会均已属总商会统辖,总数亦仅有55个。东北的哈尔滨,据民国十一年出版的《哈尔滨指南》,在哈尔滨总商会之下,仅有12个工商公所,分别为滨江县商会、银行公会、钱业公会、杂货商公会、油业公会、运输公会、风船公会、粮业公会、当商公会、火磨公会、木商公会、工业维持会。这大抵显示了在会馆功能演变过程中,工商会馆所呈现出来的区域转移态势。
余 论
尽管会馆的定义有所歧义,但会馆的出现,显然还是源于以下两方面的原因:一是“会馆为崇祀乡贤之地,春秋祭祀”。换言之,会馆是一种同乡会组织,原为乡、会场寓考而设,目的无非是“为奉祀事而联乡谊,且便于会议”。就此而论,西人马士在《中国行会考》中,将同乡会馆的主要特征定义为“其全部成员都是来到外地的同乡官吏和同乡商人”,大抵把握住了同乡会馆的底蕴。二是明清时期,由于商人力量的崛起,在商业繁华之处设会馆,联乡谊,团结同行。关于此点,日本东亚同文会编《中国经济全书·会馆及公所》有详细讨论,引述如下:“盖会馆、公所者,所以固团体,重信义,为商业之机关也。且清国自古以农立国,崇本抑末之说,深中于人心。官之于商,刻削之而已,困辱之而已,凡商情之向背,商力之盈亏,置若罔闻,不有会馆公所以维持之,保护之,欲求商业之发达,岂不难哉。”
会馆又是一种群体组织。它的设立,“乃依群为结合,特大群中之一小群而已”。所以,会馆又与会社团体关系颇密。在清代,京城、外省各官,通常以“同年”“同乡”“同僚”为纽带,在每年春初宴集一次,俗称为“团拜”。团拜之会,通常由值年一二人承办,开筵演剧,费用多达数百两银子,稍次者亦必择地会饮。究其原因,还是因为京师地大人众,往往经年不谋一面,不过借此得以聚晤,联络友谊。外省亦然,其团拜多联合商界共同举行。在会馆中,每年亦定期举行“团拜会”“追祭会”“恳亲会”,联络乡情,追祭乡贤。如北京的休宁会馆,每年春秋二季,即四月与十月,分别举行团拜会,“招集正副会员,并临时来京之乡人,以共敦乡谊”;而在清明、中元节,又行追祭会,“招集正副会员,亲诣义园祭拜”。而北京的河南会馆,每年阳历四月间,开一次恳亲会,“公宴同乡,以期联络乡谊,并报告各馆所有出入款项,及筹议各馆进行整顿事宜”。
同乡、同业组织的名称,大抵可分为以下两类:一为会馆,一为公所。前者属于同乡的集合,后者属于同业的集合。同业的未必同乡,但同乡多半同业。揆之明清同乡会馆的实况,其同乡的概念,既可以是同省,亦可以是相同的府、州、县。即使是在相同县份的同乡会馆中,同样不乏来自外县之人的热心捐款。换言之,“同郡异邑”亦即同府不同县的人,允许加入会馆。如明代在北京建立的歙县会馆捐款录中,列有三名外邑之人,分别为:方邦度,户部郎中,婺源人;潘怀,扬州府通判,婺源人;黄腾宇,绩溪人。为此清人徐光文专门作按语云:“以上三人皆外邑输资入馆。此同郡异邑入馆之始也。”这一点显然颇值得关注。
作者单位: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
注释从略,完整版请参考原文。
关键词: